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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拿哪些证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00:49    

交房时需要携带的主要证件包括:

1. 业主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合同原件;

3.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有);

4. 婚姻证明(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 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

6. 如是单位购房,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或事业(机关)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未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下)须提供出生证和能体现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

8.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业主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9. 根据地方政策,可能还需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文件;

10. 在某些地区实施“交房即交证”的政策下,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请确保所有文件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办理收房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所需文件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开发商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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