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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怎么折合工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7:09:26    

年假工资的折算方法如下:

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年休假的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未休年休假的天数,按照月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其中,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日工资收入的计算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折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资报酬的支付

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建议

用人单位在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时,应严格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年休假的相关规定,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若职工对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有疑问,可以向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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