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20:12:13
成立村民小组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明确成立村民小组的程序和条件。
征求村民意见,形成共识。
选举产生村民小组理事会。
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
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村民意愿。
考虑居住状况、经济生产、民族状况、村民联系密切程度等因素。
便于召开小组会议和组织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征求村民意见后,由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村委会召集相关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应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或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应经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
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并报村委会备案。
由当届村委会换届时组成选举委员会,并公告。
设立后保持相对稳定,除非有特殊情况和要求,一般不作更改和调整。
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遵循上述步骤和原则来成立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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