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0:45:50
员工的医疗期根据其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决定,一般为 3个月至24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此外,医疗期的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员工仍未康复,可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能力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员工的致残等级达到一至四级,则员工应退出劳动岗位,享受退休或退职待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