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3:18:00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报销的情况主要包括:
非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 未按规定就医、 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镶牙、 口腔正畸、 验光配镜、 助听器、 人工器官、 美容治疗、 整容和矫形手术、 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 各类陪客费、 就诊交通费、 出诊费、 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因违法行为而致使自身住院治疗的、 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不属于医保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 耗材等,以及 超出限额的药品费用;
医保目录外的项目,如 美容整形、 不必要的体检、 保健品等;
非法医疗行为、 非法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
非必要的住院床位费用,如 单人间、 豪华套房等;
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如 自愿选择高端医疗服务、 自费购买医疗器材等;
新农合规定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如 出国就医、 非本人实际住院等;
超过报销时间限制的,省内看病通常只能报销本年度内的费用,省外看病时间更短;
因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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