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2 16:03:26
房屋租赁备案的注销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租户和房东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取消房屋租赁备案。
租户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并提供租赁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
房屋管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审核材料,如果符合条件,会办理注销手续,并告知后续处理事项。
提交《注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机关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管理系统注销合同登记(备案)。
审批通过后,在收回的《房屋租赁凭证》上加盖注销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或在被解除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上加盖专用章。
当事人提交的解除合同证明材料、《注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收回的《房屋租赁凭证》等均应存档于原租赁档案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租赁终止时,当事人应在三十日内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请注意,注销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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