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1:24:34
获得寄养权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拟开展寄养的家庭应当向儿童福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户口簿
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
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一致同意申请等。
儿童福利机构将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家庭是否具备寄养条件和抚育能力,了解其邻里关系等。
被寄养儿童必须是未满十八周岁、监护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需要长期依靠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技术照料的重度残疾儿童,不宜安排家庭寄养。
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有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
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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